新华网安徽频道 身为检察官本应遵纪守法,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招标结算、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34次受贿352000元。昨天,安徽滁州市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宝金因涉嫌受贿,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王宝金是凤阳县本地人,大专文化,捕前任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今年8月23日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据指控,1996年至去年,王宝金在担任凤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检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为他人在工程招标结算、案件处理、职务变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总计34次收受27人财物352000元。
庭审中,王宝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7起犯罪事实基本予以供认,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论,并发表了陈述意见,认为自己在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符合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庭从轻判处。法庭对此案将择期宣判。(安徽商报 梅克寒、马正山、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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