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杜文育通讯员姚天生昨日,因涉嫌受贿40万元,商丘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郑全成走上了被告席。当天上午,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郑全成1958年出生,原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住郑州市区,2007年7月1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郑州市公安局刑拘,7月28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逮捕。
公诉机关查明,2004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郑全成利用其担任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商丘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40万元人民币,并在有关案件的处理中为其谋取利益。案发后赃款已退回。
公诉机关认为,郑全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郑全成认罪态度良好。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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