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12月4日,被媒体广泛关注的镇平县吴天喜涉嫌强奸犯罪一案在内乡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两天半时间的审理后,审判长于昨日中午12时宣布闭庭、择日宣判。
被告人吴天喜,1946年12月28日出生,系河南省镇平县贾宋食品系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1994年3月至2007年4月任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1998年至2003年任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镇平县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因涉嫌强奸犯罪,于2007年4月17日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同年5月23日经镇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镇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镇平县公安局经过侦查于2007年10月移送镇平县人民法院审查起诉。2007年10月报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南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于2007年11月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12月4日在内乡县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吴天喜涉嫌强奸犯罪一案涉及受害人较多、且涉及未成年少女,因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内乡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采取了不公开审理。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天喜犯有六种罪行,即强奸罪,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据悉,审理期间,被告人吴天喜、吴庆有、吴光林、马新青、吴跃俭、马立,吴长卫、张献哲等8人中的7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上,被告人吴天喜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涉嫌强奸等罪名基本上持否定态度。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嫖娼而不是强奸。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郭启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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