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红革)从2006年3月至今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共进行同步录音录像219件,同步录音录像对帮助查案、预防翻供、防止诬陷起到了极大作用。
帮助查案。今年6月,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袁某涉嫌贪污客户保费90多万元一案中,运用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固定证据,同时又进行深挖,查出了区农机站原站长赵某和该保险公司副经理陈某受贿案。
遏制翻供。去年8月,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在查办王衍文受贿1.3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0万元案中,充分运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当庭演示戳穿了其翻供图谋。最终王衍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防止诬陷。今年10月,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在办理该区某学校原副校长王某涉嫌贪污案时,在讯问过程中,王某诬陷说有人解了她的衣服。该院领导和负责录音录像工作的干警,随即打开正在进行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回放给她看,在证据面前,王某无话可说,交代了其贪污1万多元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