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乌鲁木齐市车管所做了一个决定,为顺应部分市民对数字“4”抵触的心理,全疆各地州市车管部门陆续把尾数为“4”、“47”的牌照从选号库中删除。近日,乌鲁木齐市交管部门也向自治区交警总队申请,将“4”从车牌中取消并已获得批准(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28日电)。
笔者以为,大众如果基于某种民俗和游戏心态,偶尔对于4、8、9等数字予以回避或追逐,以为一时的心理慰藉或许可以理解,但是倘若一些人对“8、4”等所谓的吉凶数字过于迷信,以至到了走火入魔程度,甚至当作行事指南就大可不必了。如今,一些公司老板盖高层楼房不设“4”楼、招工时拒绝出生年份中带“4”的人等等,都反映了某些人对“4”的强烈排斥心理。
民间对“4”的排斥和对“8”的崇拜,当然是一种没有根据的迷信心理,政府应该出面予以矫正,而一些政府机关如今正式出面,公然予以迎合,决定对某个自然数字做出歧视性的“删除”,其消极意义就更为严重了。
某些政府机关出面删除“4”的行为,既造成了数字资源的无谓流失和浪费,也会在客观上助长和宣扬了封建迷信。如上述的乌鲁木齐市车管所的作法,就非常值得商榷。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社会里大部分人并不在意数字中的“4”。例如绝大多数的楼房都有4楼的编号,如今的火车站每天都是人潮汹涌,没见到每月的4日、14日、24日出门的人就少。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上的座位号,没听说带“4”的就没人坐,照样有人抢着要。个人汽车牌照上有“4”的、家庭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中有“4”的也是不计其数,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所以,政府机关完全没必要把“4”从某个领域中删除。平心而论,那些忌讳“4”的人到头来并不能避免其自身的“终结”。而且他们的有生之年亦无法逃避许许多多的“4”,诸如4岁、14岁、24岁,以及每月有三天带“4”,每天24小时有二次带“4”等等。难道遇到有“4”的年份和日子、小时等时段时,那些避讳“4”的人就不活了吗?
所以,人为而刻意地把“4”在社会生活中消灭,无异于自欺欺人,是在同自己也同别人过不去。政府机关带头歧视数字“4”,并运用行政权力将之强行删除就更加失当了。你把车牌中的“4”删除了,那么,身份证、准考证、日历、门牌号码、影院、车船和飞机座位中的“4”删不删?
实际上,被某些人妖魔化、避之惟恐不及的“4”,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转而须臾不可离的,缺少了它,10个基础数字便剩下9个而变得残缺,各行各业无所不在的计算和统计系统将无法工作而崩溃,社会将陷于一片混乱中。总之,政府机关不仅不去纠正民间一些不健康的迷信思想,反而动用行政权力去强制取消“4”,以迎合民间某些人的偏见,这种风气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