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洪洞12月9日消息(记者申玉彪岳旭辉李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天针对“12·5”事故教训,向全国发出通报,通报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严厉打击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行为。要建立健全联合支付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非法盗采行为,要责令停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按规定处以罚款,并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发挥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参与监督行为,鼓励职工、群众和各类媒体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是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坚决关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的煤矿,坚决关闭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而尚未关闭的矿井,要立即依法吊销相关证照,按要求在年内必须关实关死,不留后患;鼓励大集团公司收购、兼并、托管、整合地方小煤矿。
三是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要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确保采区和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严格按规定安设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确保可靠运行,瓦斯超限必须能够及时报警、断电,要加大瓦斯抽采工作力度,坚决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坚决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
四是切实加强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数。要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和要害岗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他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严禁在井下使用非矿用机电设备和非防爆机动三轮车。
五是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力度。根据冬季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煤矿资源管理,加强对生产矿井、新建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坚决防止麻痹松懈、盲目乐观情绪,集中精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严密防范瓦斯、透水、火灾、煤尘、顶板等事故灾害,确保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