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曝光八起土地违法案件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进入督察整改阶段
本报讯(记者 李斌)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昨天集中曝光了8起土地违法案件。这些土地违法案件是该局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已查实的案件。
案件一 涉案违法用地位于光明新区长流陂水库流域。该地块属政府储备用地,据查,共有180多个(户)养猪场;家具加工厂6间;打包场一间;棉被加工厂6间集中在此处,上述所有建筑均为违法。
案件二 2007年6月,某经济发展公司未经批准,在观澜街道黎光社区谷罗岭抢建宿舍,推土面积约10000平方米,在建二栋宿舍。
案件三 2003年8月,违法行为人陈某在西乡街道黄麻布村珠坑顶擅自挖山推土,违法抢建一栋宿舍楼,宿舍楼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在建二层。经审查,该用地规划功能为林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案件四 违法行为人林某在龙岗区葵涌街道坝光社区所辖范围内,于2005年擅自开工兴建一栋二层砖墙结构建筑,占地面积275平方米,用途为私宅。
案件五 违法行为人陈某在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综合市场后违法抢建了一栋一层砖墙铁皮结构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
案件六 涉案违法建筑物位于龙岗街道龙东社区桥背居民小组金龙幼儿园对面,此栋一层砖墙铁皮结构的建筑,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系某车厢厂擅自开工兴建。
案件七 涉案违法建筑位于光明新区白鸽坡水库附近。违法行为人擅自将地块内原有的果园及耕地推毁,违法搭建临时建筑进行种养,并占用耕地约400多平方米。
案件八 1997年3月25日,石岩镇园岭村民赵某在承包该村一荒地后,将该地转租给谢某。2007年,谢某未经批准进行推土,并违法抢建一栋宿舍楼,推土面积2181.93平方米,抢建宿舍楼占地面积246.06平方米,在建二层半,推土和抢建宿舍楼均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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