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2月9日专电(记者伍晓阳)昆明建设施工企业的务工人员再也不用担心领不到工资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昆明市已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如发现建设单位拖欠工资,将强制动用保障金账户的资金来支付。
记者从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从去年11月起,昆明市开始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按规定,昆明市所有建设、施工企业和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必须到指定商业银行开设保障金存款专户,并按合同工程价款3%的比例预存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3%的比例预存。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强制缴纳、专户管理。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提供保障金存入凭证和查验证明。不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单位,劳动部门将不予通过当年度的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在限期内没有支付的,劳动保障部门将通知开户银行从保障金中支出农民工工资,并通知建设单位在30日内补足。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凭劳动部门出具的取款证明,才能提取剩余的保障金及利息。
截至目前,昆明市已累计征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逾3000万元,其中已支取400余万元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