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其江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最近河北省委七届三次全会指出,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为了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政法战线的历史重任,必须充分认识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选准政法实际工作中思想解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摒弃教条主义、经验主义、部门主义的思维定式和工作方式,紧密结合实际,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在工作理念、工作格局、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上求突破,见成效。
解放思想,必须着力在创新工作理念上下功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政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立法、司法、执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价值追求。要创新工作理念,就必须解放思想,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政法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从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漠视人权的思维痼疾中解脱出来,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强调打击、惩治等专政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和服务职能的发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权。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努力从单纯的业务观念中解脱出来,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不仅要看办理了多少案件,更要看执法司法的方式是否文明、手段是否和谐,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定纷止争,通过执法司法活动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干扰;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关注和满足各类社会群体对法律的需求,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享受法律公正;通过严格公正执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解放思想,必须着力在融入总体格局上下功夫。党的十七大明确了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基本支撑,以党的建设为政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格局,标志着我们党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日臻完善。这五大建设都与政法工作息息相关,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抛弃本位主义、部门主义的狭窄思维方式,努力拓宽视野,自觉把部门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把部门工作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格局中。
解放思想,必须着力在转变工作思路上下功夫。科学发展观所要求的稳定,是全面、动态、可持续的稳定。具体地讲,就是要努力实现“五个转变”:由单纯靠打击、控制求一时稳定向注重以和谐保长期稳定转变;由注重减少不和谐因素向既着力减少不和谐因素又着力增加和谐因素转变;由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由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向既注重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解决体制性、机制性问题转变;由就队伍抓队伍、就业务抓业务向业务队伍结合起来抓转变。
解放思想,必须着力在优化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把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执法管理机制、绩效考核机制、选人用人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把工作绩效与组织、纪律手段挂钩,坚决摒弃怕担责任、怕得罪人的做法,消除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认真落实奖惩、问责和查究制度,让业绩出色者得到实惠,让不负责任者受到警示,让违法违纪者付出代价。
解放思想,必须着力在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要在尊重政法稳定工作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切实按照时代和人民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各项工作。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综合使用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协调利益关系,善于组织各方面力量做群众工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不仅要充分发挥法律手段的作用,还要发挥非诉讼手段的作用,善于用关注民生、经济补偿、公开听证的办法实现息诉罢访;对于社会治安工作,不仅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还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
总之,政法机关解放思想,必须做到“六个克服、六个树立”:克服重专政职能轻服务职能的倾向,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思想,自觉在大局中找准位置,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克服重比轻好、严比宽好的执法倾向,树立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自觉地正确地把握和运用好党的刑事政策;克服片面强调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的倾向,树立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思想,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克服重打击轻保护的执法倾向,树立人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克服执法的随意化、机械化倾向,树立公正高效的执法观,调动一切法律资源,正确把握法律精神,全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倾向,树立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思想,以实际行动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需要指出的是,解放思想不是放纵思想、突破法律,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统一思想。通过解放思想,创造性开展工作,更加严格地执行法律,更加充分地实现政策的目标要求。因此,解放思想必须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进行,不能逾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尺度。
作者为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