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宁12月11日消息(记者陈俊 通讯员甘劲松黄东华)为更好地在广西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消防总队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业务培训,保障经费投入,推进此项制度的有序实施,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做到“四个落实”。
一要组织落实。各支队要成立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支队领导牵头负责,各大队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要经费落实。各支队、大队要按照消防产品跟踪管理系统配套检查仪器的最低配置要求,制定配置计划,确保检查仪器按计划配置到位。
三要职责落实。消防产品管理工作是防火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消防监督人员的重要职责。各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都要把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认真履行。
四要工作制度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将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纳入到建审、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等各个消防执法环节中,逐步建立多环节控制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
为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工作,该总队成立了以谭增生副总队长为组长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广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工作。同时,该总队将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推进工作情况列入2008年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考评内容,对各单位设备配备及管理使用、人员培训、工作制度及措施、工作效果等进行全面的考评。
据悉,按照公安部消防局推进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工作的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三类试点产品(防火门、灭火器、消防应急灯)实施消防产品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监管,2009年要将此项制度推广到所有实施型式认可的消防产品,2010年推广到所有的消防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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