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2日电据央行网站消息,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之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今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为确保以上两个通知的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商业银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处罚违规的机构和人员。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提请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文件;同时加强贷款审查,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受理其贷款申请。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一经查实,银行将不再采信其证明。为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积极作用,支持商业银行审查借款人资信,惩戒虚假信息提供者,防范信贷风险,人民银行目前已经根据《通知》精神着手对该系统中相应的模块进行调整和完善。
据悉,一段时间后,人民银行、银监会将对商业银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格处罚违反规定的有关机构和人员,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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