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11日发布补充通知,对9月份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补充通知》中明确,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央行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对其作出了进一步解读。
在回答关于“为什么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纳入《通知》有关规定的约束范围?”的提问时,央行和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居民无论是借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借商业性住房贷款,都是负债,都是占用广义的公共资源,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将面临相同的风险。因此,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也应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