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社会福利院是奉献爱心的地方,但有人却从中大赚黑钱。12月6日,福建省三明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主任兼会计陈荣耀因受贿罪,被三明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从小便成为孤儿的陈荣耀,深知弃婴、孤儿的痛苦。
1989年他主动要求到三明市社会福利院工作,由于工作出色,被任命为福利院办公室主任兼会计。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上想领养孤儿、弃婴的人越来越多,陈荣耀便萌发了从弃婴身上刮钱的念头。1999年8月至2007年3月,他利用手中负责办理孤儿弃婴收养、送养手续的职务便利,分别收受弃婴领养人王某、李某等41人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夏志坚周雯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