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
见义勇为最高奖励15万元
晨报讯(于溟 刘波 记者王勇) 昨天,大连市公安局表示,经批准,大连市决定大幅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额度由以前的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
新的奖励标准依据2001年执行的《大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的规定,在2005年7月首次上调的基础上,再次大幅度提高。
新确定的标准是为,见义勇为光荣牺牲或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大连市见义勇为英雄”称号,荣记特等功的,奖金数额由现行的5万元至10万元调整为10万元至15万元。
见义勇为功绩显著,有重大贡献,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大连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荣记一等功的,奖金数额由现行的2万元至5万元调整为5万元至10万元。
见义勇为事迹显著,有重要贡献,由市人民政府授予“大连市见义勇为勇士”称号、荣记二等功的,奖金数额由现行的1万元至2万元调整为3万元至5万元。
见义勇为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授予“见义勇为勇士”称号,荣记三等功的,奖金数额由现行的2000元至1万元调整为1万元至2万元。
见义勇为有一定贡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嘉奖的,奖金数额由现行的500元至2000元调整为2000元至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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