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12月12日消息(记者王贵山邹荣然)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编制外聘用人员从明年1月1日起都要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据了解,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享受相关待遇。缴费基数和费率按照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聘用人员属于农民工的,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参加工作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退休时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实际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本人应预留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