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讯记者朱磊记者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办了解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团伙网络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重庆德林传媒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罚金4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潘江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公司监事彭琴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该案是我国开展“扫黄打非”工作20年来查获的一起涉案线索最多、涉案范围最广、利用合法渠道从事非法出版报刊活动的特大团伙网络案,也是重庆“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以来破获的最大案件。
据重庆市“扫黄打非”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下半年,重庆市面上出现了多种以军事题材为主的非法报刊,刊载虚假新闻,进行非法销售,牟取不当利益,严重扰乱了报刊市场正常秩序。8月29日,重庆市公安局正式立案调查。9月7日,执法人员在位于渝中区菜园路的重庆德林传媒有限公司查获了一特大非法报刊经营窝点,现场收缴45个品种,涉嫌非法报刊共计七万余份(册),经过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有31个品种属非法报刊。该案的成功查获,摧毁了一个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以家族成员组成的特大犯罪团伙。随后,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江和彭琴(二人系夫妻关系)被警方抓获。
据查,重庆德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林公司”)于2004年6月25日注册,由潘江担任法人代表,其妻彭琴担任监事。该公司只具备零售图书、报刊的经营资格,但却违反国家出版、发行有关规定,于2004年11月3日与不具备出版资格的上海东东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东公司”)和陕西华商数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商重庆分公司”)签订协议,由华商重庆分公司负责印刷《新世纪国际报道》,德林公司负责该报西南片区的发行。2005年3月22日,新闻出版总署认定该报为非法报刊,此后德林公司与东东公司共同将该报更名为《新世纪报道》。彭琴明知上述情况仍继续将该报发给重庆、四川、云南等地的出版物经营者,从2005年1月至2007年6月,德林公司共计销售该报825970份。
德林公司还在未经国家出版行政部门审批,且无出版物出版、批发资格的情况下,于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先后以《武汉商报》、《汉江商报》、《消费者导报》的刊号出版非法报纸《国际时事周刊》、《大星期》,并交华商重庆分公司印刷。彭琴明知上述情况又继续将这些报纸发给重庆、四川、云南等地的出版物经营者,德林公司共计销售该报586461份。此外,德林公司还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通过彭琴从北京林某、陈某处购进《军事时讯》、《军事大参考》、《国际军事纵横》等14种非法报刊212750份,由德林公司批发给重庆市的出版物经营者。
值得关注的是,此案一案带多案。根据“8·29”案提供的多条线索,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协调市公安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在北京一举破获了非法出版发行军事类、法制类、故事类报刊的犯罪团伙,收缴《军事时讯》、《法制精萃》、《生活故事》等军事类、法制类、故事类非法报刊八千余份。与此同时,青海省“扫黄打非”办、省新闻出版局也根据重庆“8·29”案提供的线索,迅即查清了《青海青年报》以一号多报形式出版非法报纸《新世纪报道》的情况,并已作出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