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六朝古墓空手而归
早报讯 从两三百公里外的龙游赶到余杭,就是为了盗窃古墓葬,没想空手而归,又在归途上被巡逻人员抓获。
昨天下午,余杭区法院一审以盗窃古墓葬罪判处龙游四名男子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各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7月1日凌晨3点左右,临平警方接到临平街道小林村护村队队员的电话,称发现四名男子,他们随身携带了两只编织袋(内装有一把三角锄头、两根绳子、两根蜡烛、一组铁棍、两只泥桶)及两辆自行车。接到电话后,侦查人员迅速将四人带回,经过盘问,四人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张某、王某、李某、梁某都来自龙泉。今年6月,王某分别打电话约张某、李某、梁某一起去临平盗墓。为了挖些古董发点财,四人一拍即合,并着手计划、实施。
6月27日,四人带着作案工具来到临平,住在张某这里打工的亲戚家里。6月30日上午,四人来到临平街道万陈村附近寻找墓地,但一无所获。当天晚上,他们又携带锄头、铁棍、泥桶等作案工具来到临平街道万陈村5组,对该村古墓群中的5号古墓墩进行盗掘,并挖了一个长约1.4米、宽1米、深1.4米的盗洞。挖了两三个小时左右,什么也没挖着,四人只好作罢,收拾东西打道回府。可没想到在回去的路上被护村队员抓个正着。
案发后,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墓葬系六朝时期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昨天下午,余杭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当庭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四人以非法占有古墓葬中的文物为目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鉴于四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121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