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中国公安部今天发布消息说,较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国内部分地区得到有效控制,全国拐卖案件的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始终把“打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
1991年至2000年,公安部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次大规模的全国性“打拐”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针对当前拐卖犯罪地域性突出的特点,近年来,中国公安机关主要通过开展区域性专项行动来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活动。2001年至2005年,公安部先后部署广西、四川、河南、湖北、四川等重点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开展了各类区域性打击拐卖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2006年,在越南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公安部连续两年组织广西、云南两省区公安机关,在中越边境地区组织开展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拐卖越南籍妇女儿童、强迫越南籍妇女卖淫案件,解救了一批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儿童,抓获了一批实施跨国拐卖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为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打拐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反拐合作,公安部在刑事侦查局设立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并牵头起草报批《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