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35万平方米房源年内确定
本报记者 张竞怡 发自上海
在昨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自2006年10月份至今,上海市政府已先后签订了两批廉租住房合同,共计15万平方米,剩余的35万平方米收储合同也将于今年年内全部签约。
据了解,2006年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增值84.14亿元,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扣除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累计提取从事廉租住房建设的公积金23.6亿元,其中已累计支付危房改造和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39亿元,余额有20.21亿元。
陈启伟表示,剩余35万平方米的收储合同将于今年内全部签约,收储房源全部是原来的配套商品房,大多为5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在收储的8000套房源中,约有70%为现房,分布在周浦、康桥、浦江、顾村、张桥等区域。
据介绍,廉租住房的合同价为当时的中标合同价,每平方米在3700到4000元,对已收储的房源将按廉租房标准装修。此外,在进行物权、产权管理的同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同市房地局市区的住房保障基金制定廉租房使用政策,目前选择徐汇、长宁两区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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