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21年前,两个素不相识的母亲在同一家妇幼保健院产下男婴;21年后,分别生长在两个家庭的男孩却发现他们竟然是双胞胎,而铸成这个错误的正是两位母亲同时生产的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为了要个说法,两个家庭的所有成员分别将医院告上法庭。
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医院在串子事件中存在过错,给两个家庭的当事人都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精神损害,判决医院向所有原告书面致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50万元。
事件还要追溯到21年前。1986年6月,王江夫妇在通州区妇幼保健院喜得一对双胞胎男孩,在医院经过8天的母婴分离看护后,王江夫妇高兴地带着自己的儿子们回了家。他们不知道,就在三天前,同住一个医院的饶女士也产下了一名男婴;他们更想不到,21年后,这两个素不相识的家庭会凭空多了一段错位的亲情关系。
在三个男孩从出生到成人的21年中,他们的日子都过得相安无事。只是王江夫妇家的老大王义文和老二王义武,虽然是双胞胎,模样却一点不像,可夫妇俩也没当回事,毕竟双胞胎也不全都长得一样。
直到2006年底,王江夫妇不断听村子里的人说,在城里见到了一个长得和王义文一模一样的男孩子,有的邻居还把这个男孩错当成了王义文。夫妇俩开始并没在意,可回想起双胞胎兄弟成长的点点滴滴,心里也犯起了嘀咕。经过一番强烈的思想斗争,夫妇二人决定带老二王义武去做亲子鉴定。
2007年4月3日,鉴定结果显示,王义武和王江夫妇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精神上遭受巨大打击的王江夫妇开始了寻找亲生儿子的历程。他们曾带着鉴定结果找到了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但医院说,时间太长了,当时的医生、护士都已经不在了,没办法找。此时,一向沉默寡言的王义文却道出,他曾经也见过那个和自己长的一样的男孩,他名叫向南。
今年5月,王义文和妈妈在同学的帮助下见到了向南。但是,向南并没有马上答应做亲子鉴定,因为他要与多年来独自抚养他长大的妈妈商量。得知这一消息的饶女士与自己养育了21年的儿子抱头痛哭。5月21日,再一次的亲子鉴定结论打破了两个家庭的人物关系,也让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抱错婴儿一事浮出水面。
两个家庭遂分别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侵权,要求医院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每家四十余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医院一方对“21年前的事件深表遗憾”,但却同时辩称,此案发生在21年前,现已超过了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而且,构成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前提是患者存在人身损害的事实,但本案中的原告们均不存在人身损害的后果。如果说医院构成了侵权,那么医院到底侵犯了原告的何种权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王江夫妇和饶女士的串子事件,通州区妇幼保健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在庭审期间却始终没有正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医院的侵权后果给当事人王江夫妇、饶女士、王义武、向南均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精神损害,因此法院判决,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以书面的形式向上述各原告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江夫妇、饶女士、王义武、向南精神损害抚慰金分别为41万元、4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至于医院提出的所谓诉讼时效的问题,法院指出,法律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可以延长,且诉讼时效的立法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本案中,21年后权利人才得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这种基于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对每一个公民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