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报
2007年9月初,吉林省辽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村一组(以下简称向阳村一组)504名村民的18.3公顷承包地被辽源市真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真雨公司)以建设用地(扩建厂房建立年产1000万件服装出口创汇基地项目)强行征用后却用作房地产开发建设高档住宅小区,几位村民通过自学法律和咨询律师后指出真雨公司、辽源市国土资源局、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征地时手续不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依法征地,但是他们请求没有得到当地任何部门的实质性关注。
工业用地被规划成高档住宅小区
2007年11月30日,在向阳村村民曲景全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被一栋栋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的住宅楼紧紧包围下的18.3公顷的土地前,曲景全指着地头上堆积的建筑废料告诉网络报记者,3个月前这里还都是蔬菜大棚,现在这些都是为了将来填地基时用的废料,他们也不相信真雨公司会在周围都是住宅小区的地方建工厂。
据调查了解,2004年4月,真雨公司以扩大生产建设年产1000万件服装出口创汇为由向辽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征用向阳村一组村民集体所有的10.9公顷承包地为建设用地。后经过层层预审、正式报批等程序,2006年10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真雨公司征用向阳村一组10.9公顷土地用于建设厂房。
真雨公司在拿到土地使用批复后,聘请有关设计人员,将本来批复用以建设厂房的10.9公顷土地用作商品房住宅规划开发,纳入其高档住宅区“星河万源”整体规划中,并开办了售楼销售中心,为即将开盘的房地产楼盘造势。
在这块土地的周围,有多栋已经建好或正在建设的高档住宅小区,离的最近的楼房不足20米。“这块地,不可能是用来做建设用地使用。离这么近的地方都是住宅小区,边上建设一个工厂,谁还会来买这里的房子。城市规划也不可能规划出这样的格局。”一位村民说。现在,这种说法已经在向阳村多数村民中流传开来。
在印有真雨公司董事长徐春平为全案策划、集团公司CEO的星河万源高档住宅区规划宣传图上,可以清楚的看见原本被批准用于厂房建设的10.9公顷土地已经被画入了该房产开发的项目位置平面示意图中。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56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分管此事的张景和副局长在接受网络报记者采访时先是嘲讽记者不懂专业,说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但具体什么法律什么规定却不愿透露,最后才不耐烦的说这块地属于棚户区改造的范围,“这是典型的城中村,迟早都要被征用。”该局耕地保护科工作人员告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改变土地用途就需要重新申报,目前还没有收到真雨公司改变土地用途的正规申请文件。如果在没有报批申请,或者报批没有得到省政府批准同意,真雨公司私自将厂房建设用地改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发,肯定是违法行为,待情况核实后肯定要受到处罚的。
“如果真雨公司改变土地用途属实,那么它就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处工作人员肯定地对网络报记者说。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关于真雨集团之所以能将原本批复的建设用地,用来开发房地产项目是因为得到了市里领导在某次会议的决定,这样的传言在向阳村一组村民中几乎人人知晓。辽源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还向网络报记者透露,真雨公司还有数百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没有交齐,现在国土局还没有给真雨公司下发相关使用手续的文件,也就是说真雨公司目前还没有施工的资格。
日前召开的全国土地执法会议上,国土部执法监察局负责人称,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曾表示,土地违法屡禁不止,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地方政府负责人背后支持或默许了土地违法现象的大量存在。
国土局领导为“少批多占”开脱
向杨村一组紧靠东辽阳河南岸的菜地面积约20公顷,除去修路占用的土地,剩下的经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土地环保局的实地测量约为18.3公顷。吉林省政府批准征用的土地为10.9公顷,但是实际征地中,这18.3公顷全部被征用了,而且所有的地面附属物也都被推平了。“我们知道的只有省政府批复的10.9公顷土地的征地公告,但他们(开发区和真雨公司)却征用了所有的土地。”一位村民说,“我们有很多蔬菜大棚可能都不在征用之列,但是也被毁了,补偿也不清不楚,开发区始终不肯告诉我们那10.9公顷菜地的具体位置。”
辽源市国土资源局、真雨公司、开发区土地资源环保局并没有按照批准面积测量后征收而是将向阳村一组18.3公顷土地全部强行推平征收。从星河万源项目位置平面示意图上也可以清楚的看见,星河万源的开发楼盘包括了向阳村一组的全部承包地。
在辽源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4月贴出的《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上也清楚的写着“辽源市人民政府依法征用辽源经济开发区向阳村土地10.9公顷,依法出让给辽源市真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新建厂房项目”。
为什么在实际征地中没有按照批复的去执行,这种典型的少批多占行为为何没有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
对此,辽源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景和这样向记者解释道:“省里第一次给真雨公司批了10.9公顷、第二次给批了3.2公顷,剩下的也都在批报过程中,并没有少批多占的情况。”但具体是怎么样申报、何时申报的,张副局长不置可否。
记者在辽源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查遍了所有关于真雨公司建设用地和向阳村一组征地的文件资料,只看见一张2006年12月12日由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征用向阳村10.9公顷土地的第0580号《使用土地批复》,并没有看见张副局长所说的“第二次给批了3.2公顷”土地的任何文件。一位工作人员说那3.2公顷土地的批复可能在开发区国土局保存,至于剩下的那4公顷多土地,耕保科从来没有见过批复,甚至连申报的说法都没有听说过。
记者随后来到开发区国土局了解情况,但是该局工作人员以局长不在为由拒绝了采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处工作人员也告诉网络报记者,只要是没有按照《使用土地批复》占地的,不管原因是什么,只要是多占了就属于少批多占,就是违法行为。当地国土局执法检查部门应该对此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如果当地执法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没有进行查处,那么就是该执法部门渎职。“即使被多占的土地符合整体规划要求,也要先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之后,再由征地单位向原批复单位重新申报,毕竟是违法在先。”
记者截稿时止,真雨公司拖欠辽源市国土资源局数百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尚未补齐,相应的手续也没有拿到。但从向杨村一组传来消息,真雨公司的施工队正在强行施工,上前阻拦的村民受到暴力威胁。
本报将对继续对此事予以关注。作者:李双龙 方辉 吉林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