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严重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据统计,近15年来,我国平均每年有3亿多人(次)受自然灾害影响,因灾死亡2000多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000亿元。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形势的加剧,我国的自然灾害形势也有日益严峻的趋势。
综合减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包括党和政府、军队、武警、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党和政府应在综合减灾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综合减灾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好综合减灾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实践证明,应对自然灾害特别是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需要有良好的减灾基础设施,需要有健全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法制,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指挥系统,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这是除党和政府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做到的。只有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才能统筹整合减灾的各种资源。
在抗灾抢险阶段,军队、武警和民兵担当着主力军的角色,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参与减灾事业同时也是企业和各种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邻里相帮、患难相恤”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1998年的抗洪救灾到2007年的普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捐助在历次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爱心是综合减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重要减灾措施的节能减排,既需要政府出台政策法规,也需要企业的自觉行动。
人民群众是减灾的主体,综合减灾关键要从每个人自身做起。在历次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受灾群众灾害常识不足、错误应对灾害所导致。广大群众减灾意识和避灾能力的提高是一项迫切的任务,应成为综合减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恢复重建在内的灾害救助,也是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以受灾群众的“生产自救”为主。
党中央国务院一向高度重视综合减灾工作。2007年更是国家对综合减灾工作重视力度空前加大的一年。6月4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明确了2010年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发展水电等一系列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8月5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综合减灾事业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提出了未来几年综合减灾事业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8月1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决定大幅提高灾害救助标准,将本年度中央财政的抗灾救灾资金追加到115.4亿元。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的综合减灾事业,为减灾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针对全国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先后启动了49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受灾地区的各级党委政府也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今年的自然灾害出现了“大水情、小险情、灾害重、损失轻”的可喜现象。
由温室气体排放量增加所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对人类生存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我们脆弱的防灾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减灾意识和尚不完备的综合减灾体制,面临着新的灾害形势的巨大挑战。坚持以党和政府为主导,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综合减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是我们过去成功的经验,也是我们未来成功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