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部署西部法官助理制
据新华社电 记者昨天从正在贵阳召开的西部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贵州、四川、重庆等西部12个省区市800余家基层法院试行法官助理制度,进一步缓解西部基层法院法官短缺问题。
最高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指出,在西部地区基层法院开展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就是在审判法官与书记员之间设立“法官助理”职务,试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组织模式。
“在这一新的审判组织模式下,法官专司审判,法官助理负责案件开庭前后的各项辅助性工作,书记员负责法庭记录,三者之间分工负责。”李克认为,法官助理作为法官的助手,帮助法官分担部分审判辅助职能,可以把法官从繁琐的程序性、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和时间专心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从而达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目的。
据了解,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西部法官助理试点工作将于2008年上半年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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