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曹秀娟)12月11日,太原市召开“百日行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近一个月来发生的6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情况及处罚结果。
从11月19日开始,太原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市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截至12月10日,共对3076家企业或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先后对526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中对406家企业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对120家违法单位予以经济处罚,共实施经济处罚163万元。
通报的六起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是: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槐沟渣场环境污染案件。11月9日,尖草坪2号太钢大槐沟渣场10台以上球磨机等机械设备作业时,没有防尘抑尘措施,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太原东山煤矿有限公司煤矸石自燃环境污染案件。11月12日,该单位储煤场正在清运的车辆未遮盖,抛洒严重,特别是“退役”矸石场发生自燃,污染严重,被处以5万元罚款。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太原第一热电厂灰场扬尘污染环境违法案件。11月3日,石岔沟灰场未做好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三防”措施,造成严重的扬尘污染,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记录台账弄虚作假问题。11月20日23时17分检查时,发现该公司5#水泥回转窑窑尾电收尘车间《电收尘岗位操作记录》和《高压泵增湿塔操作记录》均已记录到21日凌晨1时,存在记录弄虚作假问题,被处以5万元罚款。
清徐县同戈站村、北录树村、赵家堡村区域企业环境污染案件。11月12日,检查发现,清徐县北录树镁业有限公司及三个暖气片厂部分生产车间无污染防治设施;太原市同翔金属镁有限公司1至3期环保设施不完善及运行不正常;山西清徐国栋暖气片有限公司、清徐垣跃暖气片有限公司(二厂)等11个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无组织排放严重。太原市环保局要求该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并对相关企业予以经济处罚。
古交市昌源洗煤冶炼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阻扰环境执法问题。11月23日,古交市政府对该公司小58型焦炉下达了关停通知,对其生产设施进行查封。但该企业生产负责人张某擅自撕毁封条,企图继续违法生产。古交市政府对张某依法实施了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