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0多万国有资产当福利发掉了
通讯员 江沿 金陵晚报记者 眭军杰
【金陵晚报报道】 157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被当作额外的奖金与福利“悄悄”发放给公司的全体在编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靠回扣建起“小金库”
蔡光确是江苏省药材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苏惠满虽说只是公司代理的副总经理,在领导班子里排名也不靠前,但他同时是财务负责人,是实际上的二把手。一把手与二把手,默契和气,共事多年,几乎从未传出不和的消息。在他人眼里,这两人是一对“亲密的战友”。鲜为人知的是,他们的这种关系延伸到了8小时之外,蔡光确与苏惠满两人合伙做起了生意,日后这也成为他们洗钱的地方。
江苏省药材公司的介绍上称是省内五大医药公司之一,已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GSP认证。经营范围较全,包括医药行业所涉及的常见产品。看到公司拥有这样的实力,一些供货药厂希望能够借助江苏省药材公司让自己的产品有个好销路,因此在生意往来中常常支付回扣。
这笔回扣钱积累地很快,几年以来,数额超过千万。作为财务负责人,苏惠满当然有义务对这笔钱作出妥善安排。但他让会计将供货药厂给予的回扣不入公司大账而设立“小金库”。苏惠满这个决定是公司领导集体商议和同意的结果。
集体决定私分千万资产
钱不入公司账,5名领导心照不宣。蔡光确的理由是——为全体职工增加福利。于是,公司的领导班子讨论后出台了《关于公司给在编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决定》,同时总经理室出台了《关于奖金分配的具体实施意见》。这两个文件,便是蔡光确等人瓜分小金库的依据。很快,会计按照他们的授意建立名单,按照员工等级设定发放金额。
2003年1月,公司决定给在编职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207万余元,按照领导的排位顺序,蔡光确实得保费21万余元,苏惠满实得8万余元。在2004年与2005年又分别为在编职工购买商业保险413万余元和259万余元,5个领导按照第一次的原则,各拿了几十万元保费。
蔡光确考虑事情一向周到,到了2006年3月,他与其他领导商议后给离退休职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217万余元。这能“堵住一些人的嘴巴”。
除了购买商业保险,从2004年5月到2006年3月,江苏省药材公司还发放奖金6次共计481万余元。
总共算下来,蔡光确分得106万余元,苏惠满分得58万余元。在分割小金库的过程中,5个领导获得了最大的利益。
如此高频率的购买保险,让很多人不解。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2003年1月第一次办理保险过程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业务员给了蔡与苏各2万元。之后,保险公司业务员都照例行贿。据检察机关统计,蔡与苏受贿的金额超过了20万元。
二把手暗“吃”一把手
虽然是受贿,但蔡光确也有自己的原则,比如一次收到11万元贿赂,蔡光确只拿了5万元,剩余的6万元给了苏惠满。但蔡光确不知道的是,苏惠满还有小算盘。
2005年8月,两人在为公司在编职工办理259万余元的商业养老保险过程中,收受保险公司业务员蒋某人民币5万元,每人分得2.5万。蔡当即把2.5万元交到苏手中,让他把这钱投到合伙经营的生意当中。苏惠满嘴上答应了,暗地里把这钱挪作他用了。
2006年7月,蒋某再次向保险公司申请调整江苏省药材公司保险展业费用标准,获批后,蒋某让妻子向苏惠满的活期存折内汇入了4万元。这4万元按照惯例是送给蔡光确与苏惠满两人。可苏惠满收到钱后,没有告诉蔡光确。但到当年8月,苏惠满又决定把这4万投入他与蔡光确的生意当中,蔡光确仍然不知情。
直到案发,蔡光确才知道第一笔钱被苏惠满挪用,而第二笔钱他这才听说有这么一回事情。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江苏省药材公司经营责任书》、《年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等书证,证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江苏省药材公司工资、奖金制度管理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并每年都全额兑现了所规定的奖金。可以说,蔡光确等人该得的奖金一分也没少过,然而他们面对严格的财务制度,欺上瞒下,上演了这出发放额外奖金和福利的戏。
回扣来的钱不算公司的?
5名被告人面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指控时,都分别提出,用“小金库”资金办理商业养老保险、发放奖金只是违反财务规定,而不是违反国家规定,“小金库”是回扣所得不属于国有资产,所以不存在私分国有资产的事实。
法院审查认为,蔡光确等5人违反禁设“小金库”及国家对国有资产的分配管理规定,擅自将在经销活动中收取的回扣不入公司财务账内而私设“小金库”,而所谓的回扣是江苏省药材公司这家国有企业在经济过动中因国有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这当然归国有企业,因而该款的性质为公款属于国有资产,五被告人擅自将国有资产转为“小金库”,并经商量决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应认为为私分国有资产罪。
5名领导都被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光确、苏惠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受贿罪。江苏省药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被告人蔡光确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被告苏惠满四人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蔡光确归案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好,酌情从轻处罚,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每收财产5万元,罚金20万元;苏惠满有立功表现获得从轻处罚,但又因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差被从重处罚,受贿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让他获刑8年6个月,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10万元。其他3名领导在接到司法机关的电话后都主动到司法机关交待了问题,并全部退出赃款,从轻处罚,被判处缓刑,其中两人被处罚金各15万元,一人被处罚金10万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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