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12月10日,海南省海南中级法院对海南省国营东路农场原场长、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路分公司原经理苏来德受贿、合同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以受贿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依法追缴其骗取的15万元。
原审法院认定,2004年10月,苏来德认识了王某。苏来德口头答应将一部分橡胶树卖给王某由其经营,并让王某先付部分费用给他。2005年9月2日,苏来德在向海南省农垦总局申请更新橡胶树没有批准且没有资金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隐瞒事实,与郑某签订了一份合作面积为500亩的新橡胶树协议书,骗取郑某共计15万元,且至今没有退还。
海南中院审理认为,苏来德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共计4万元,已构成受贿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骗取他人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