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试建“两防两保”体系
12月12日一大早,内蒙古五原县新公中镇光明四社村民杜成文、杜根润两兄弟就来到了五原县公安局什巴派出所,嚷嚷着要办理治安保险。派出所负责人杨海军笑着解释,较远村社的农民兄弟来一趟派出所不容易,先为他们办理,离派出所比较近的几个村社的先往后让一让。
农民们争相办理的这项治安保险,就是五原县公安局在深化”三基“工程建设中推出的治安防范的新招。
据介绍,这项治安保险采用契约式保险联防的运作模式,承保内容包括村民人身意外伤害死亡、伤残和家庭财产的盗抢险、火险等。该险按保额划分为A款和B款两种,A款每户村民每年保费36元,总保额为8000元;B款每户每年50元,总保额14000元。推出这样的治安保险在内蒙古尚属首次。
当前,农民生活仍不十分富裕,一旦发生天灾人祸、被盗、被抢,很可能会因此致贫。针对这一情况,从今年3月份开始,什巴派出所多次找当地保险公司协商、探索,设想建立一种适合当地治安形势的新型险种,将保险纳入治安防范体系,降低农民群众意外损失的风险。经过调研、讨论,五原县公安局与巴彦淖尔市人保财险分公司共同提出将被盗、被抢、火险等治安保险纳入原有险种“金锁”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并拟定、完善了保险方案和具体的条款,上报内蒙古人保财险总公司审定。总公司对此事也十分重视,决定把五原县公安局什巴派出所辖区的村社作为试点进行实施,成功后在全自治区范围推广。11月初,经过总公司认真修订的方案和条款批转下来,宣传、投保工作全面展开。
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辖区已有二分之一的农户加入了此项保险。治安保险的建立,与派出所原有的十支专兼职人防力量、农村实用型技防装置、治安基金配套实施,形成了一个以“人防”、“技防”为基础,以治安保险和治安基金为保障的“两防、两保”立体防范体系,走出了一条“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相结合、“经费保障”和“机构运作”市场化的农村治安防范的新路子。
史万森 鲁焱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