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衍琪通讯员王锦绘刘金立)“我是一名离休干部,发放给我的离休费还需要自行申报吗?”临近年终,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申报问题也成为部分离退休人员咨询12366热线的热点话题。对此,地税部门给予明确答复: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均不包含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报中年所得不包括“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税法规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免予扣税,但领取的非工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后,也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离退休人员取得的这部分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仍需要进行个人自行申报。
另外,个人年所得超过12万元,但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地税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J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