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2月15日电(通讯员陈菊华 唐晓艳特约记者刘德华)职务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律师到检察机关“找关系”、“搞勾兑”等问题经常困扰检察机关办案。记者今天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今年绵阳市检察院与绵阳市司法局制定《关于建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案人员与职务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律师的隔离屏障的暂行办法》(简称《隔离屏障办法》),在办案人员和职务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律师之间筑起一道防“勾兑”的屏障。
绵阳市检察院在侦查某学校计财处原主任钱红挪用公款1113万元博彩案一开始,就依据《隔离屏障办法》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对安全、保密、通讯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侦查期间,钱红不断“找关系”,但由于严格的程序和规定隔离了这些“关系”,侦查活动顺利进行,这起绵阳市涉案金额最大的挪用公款博彩案顺利侦破,钱红最终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
《隔离屏障办法》的主要内容是约束办案检察官,隔离检察官和职务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律师的私下接触。该院规定,办案人员私自接触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或单独与其律师见面的,都要被通报批评。办案检察官私自参加由职务犯罪嫌疑人亲属及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的,接受嫌疑人亲属及律师宴请的,将会被给予纪律处分。向嫌疑人亲属和律师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的,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隔离屏障办法》还将“隔离屏障”内容作为对干警考核、奖励、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由于规定明确、考核严格,这一制度有效地保障了规范办案,同时也保护了办案人员,使职务犯罪办案环节更加廉洁、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