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元旦,“新年回馈消费者、购物满××元送××缤纷大礼”成了各大商场招徕消费者的最普遍手段,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消费者一接到赠品的广告,就不禁心痒痒地去“血拼”,但对有问题的“赠品”,却不知道怎么维权。
市消保委表示,商家不能对赠品“三包”时,消费者可在期限内,连同购买商品一起退。
商场:促销活动受消费者欢迎 商家的赠品促销活动十分受消费者欢迎,记者昨天在南京路上一商场看到,该商场从1楼到7楼都在搞促销活动,一些如羊毛围巾之类的实用赠品受到了消费者的热衷,在消费者的疯狂抢购中,工作人员已在不少赠品的前面贴上了“已赠完”的告示。一些结伴而来的消费者在柜台前算计,怎样加单最合算,可以得到一件自己看中的赠品。
在刚刚结束在太平洋周年庆活动中血拼的周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去购了三次物,每次都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才 能领到商家指定的赠品。
消费者:买化妆品送没日期小样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消费者因冲着赠品去而吃“苦头”。
“被商场赠品的广告吸引去购物,没想到拿回来的赠品毛巾一直掉色,一放到盆里水就被染蓝了。”消费者靳先生说起自己在某商场购物的遭遇时很是生气,但因为毛巾是“送”的,想到要去调换还得费时费力,并且来回的公交车费也够他买一条新的好的毛巾了,为此,他也只好善罢甘休了。
消费者章小姐本月在位于南京西路上的某商场买了一瓶价值1200元的某著名品牌面霜,她表示:自己从前从不用这个品牌,这次之所以购买,是因为当时柜台送的丰厚小样让她心动不已:买到1200元以上,就可以获赠十几件小样加化妆包和拎包。
但回去使用时,章小姐发现,有几只小样上面根本没标生产日期,而且用起来的质地和香味也“有点怪怪”的,“是不是过期了?”章小姐产生了这样的疑惑,但“小样是送的,如果为这特地跑去和商家辩论,能有结果吗”?章小姐想着这些,也有点懊恼,她向记者反映的时候表示:“如果不是因为这些赠品,也不会选择自己不熟悉的牌子使用,现在只好自认倒霉了”。
网友:把问题赠品发到网上论坛 “赠品质量明显与商品不同,再找商家还能换吗?”“国际品牌的饮品却送问题杯子,真不可思议,大家以后别买了!”“当时一时头脑发热,为拿那个大礼包,还找了人去拼单,想想真不值。”……记者在各大网站论坛上发现,不少消费者把“圣诞血拼”的问题赠品名字贴到了论坛上,表达了自己郁闷的心情,很多消费者对问题赠品存疑惑态度,但却鲜有跑去找商家维权的。
说法 无能力“三包” 消费者可退商品赠品 “是的,很多消费者遇上了劣质赠品,才懊恼起当时冲着这些小恩小惠而不理智购物的行为。”昨天,消保委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
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告诉记者,现在国家有规定,赠品也应实施“三包”,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完全可以要求商家对赠品负责,即使当时赠品没有开具发票,消费者也可凭当时购买商品的发票,要求商家为自己调换或维修赠品。
但不排除有些赠品是阶段性的,过了促销期商家便没有产品可为消费者调换,或者一些商品是其他厂家提供的,商家没有能力为消费者维修。赵皎黎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则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可以连当时购买的商品一起退给商家,而且,消费者前去退货的公共交通车费应由商家承担。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