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贷款应到正规银行办理
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记者徐伟针对部分地区“无息贷款”诈骗案件的增多,公安部近日发出提示,提醒广大群众,对各类报刊、网络上刊登的无息贷款广告不可轻信,应仔细鉴别后再作决断,以免上当受骗。
近日,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经侦大队经艰苦侦查,将潜逃近两年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张某、高某抓获归案,一场“无息贷款”骗局随着两人的落网最终露出了本来面目。
2006年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高某经过事先预谋,流窜至莱芜,租赁了莱芜某汽车公司的办公室,虚构了“莱芜华诚金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以金润公司的名义在《鲁中晨刊》、《金点子广告》等刊物上刊登广告,称“金润投资理财,专业办理个人、企业贷款咨询,个人小额免息信用贷款,1至4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下款快、效率高、费用低”。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贷款协议,采取收取利息、手续费等手段,未办理一笔贷款,诈骗贾某等人民币9000余元。后两人又以合伙建立金润公司钢城分公司的名义,与莱芜市健康网城业主李某签订加盟协议,诈骗李某加盟费18000元。3月23日,二人携款逃匿。
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经侦大队接报案后,经认真分析案情,以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并于近日将二人抓获。两人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提示,所谓无息贷款,多为诈骗骗局。市民如需贷款,应到正规银行办理。对各类报刊、网络上刊登的无息贷款广告不可轻信,应仔细鉴别后再作决断,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