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鸣岐)近日本市发出《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规定:对利用机动车、非机动车等活动或固定设施占用道路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依法采取暂扣措施。
凡是占用道路无照经营或没有在指定地点、没有按照准许时间经营并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利用住宅门、窗、庭院进行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对没有经许可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尺寸的,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建筑物、构筑物和道路、桥梁、管线、城市雕塑以及其他各类工程设施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和建筑物外立面改变的,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包括临时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没有按照许可内容实施建设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