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各司其职集中清欠
本报讯(特约记者朱少凡)12月10日,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部署农民工工资集中清欠工作。从即日起至春节前,全市将采取得力措施,坚持“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快速、高效地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据介绍,自沈阳市及各区县(市)、开发区农民工维权中心相继成立以来,沈阳市农民工维权工作在体制和机制建设上进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因农民工工资问题产生的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截至11月底,市农民工维权中心共接待咨询投诉案件7349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6867万元。
进入11月份以来,建筑工程冬季停工,农民工到市、区两级维权中心投诉的案件有所增加。为确保春节前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沈阳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在市、区维权中心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加强讨薪工作力度。展开集中清欠工作,建立市、区两级工作机构,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办案;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地区主管领导靠前指挥,重大案件直接协调落实;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单位,各行政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制裁,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恶意闹事的不法分子,公安部门依法给予必要惩处。
另据悉,《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正加紧制定,同时将在农民工维权中心成立农民工劳动监察大队,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前清后欠”问题。
济南:重拳治理拖欠工资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通讯员葛红普)日前,记者从济南市总工会获悉,为确保农民工在元旦、春节期间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市总联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委、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将于2008年1月15日结束。
据介绍,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检查内容涉及用人单位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签订劳动合同等。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将严肃处理,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将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上曝光。
为加强专项检查,该市特别在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济南市建委建筑队伍管理处、济南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设立了投诉举报接待处,使农民工申诉有门,举报有路。
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市总已帮助清欠农民工工资295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