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郑耀辉)日前,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查处了两起“以租代征”违法用地行为。
2006年11月,抚顺市顺城区会元乡马金村与抚顺市祥和驾校非法签订了土地出租协议,将该村50亩土地出租给市祥和驾校用于修建汽车驾驶员训练场地,租期30年并收取租金。
2006年5月,抚顺市通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以其亲属、新抚区万新联社村民曲某的名义与新抚区万新联社签订租用联社土地协议,租用集体土地面积30亩,租期30年并收取租金。
两起“以租代征”的非法占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抚顺市国土资源局已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所建筑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