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世斌)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97名遭遇欠薪的农民工,在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的帮助下,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中获得应得的7万元工资。据了解,这是石家庄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以来,首次启用保障金发放被拖欠工资。
11月中旬,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到97名农民工投诉,称中铁电气化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经调查得知,这97名农民工于去年5月进入市安苑小区会所工地的中铁电气化某建筑公司项目部进行施工。工程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多次向该公司讨要工资,均未如愿。
根据调查结果,该市劳动监察大队依照程序对该欠薪公司进行处理,该公司不但不配合,还称根本无钱支付农民工工资。监察大队经与市建设部门核实得知,该工程在开工前曾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于是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决定启用保障金,为这97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据悉,此前石家庄市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在全市曾经发生过拖欠工资的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强制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