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出台,家长和学生给老师打分
老师违规补课、做家教、兼职上课将被严令禁止!昨日,市教委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从即日起开始将对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行考核评价。
师德要求八大标准
在《标准》中,市教委从“依法执教”(10分)、“爱岗敬业”(14分)、“教书育人”(16分)、“严谨笃学”(12分)、“关爱学生”(14分)、“尊重家长”(6分)、“为人师表”(16分)、“廉洁从教”(12分)八大方面进行了规范。
其中,“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在《标准》中所占比例最重,均为16分。
市教委师范处处长粟朗介绍,老师应该以学生发展为本,讽刺、挖苦、歧视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对家长训斥、指责、刁难都是不讲师德的做法。
粟处长强调,廉洁从教对主城特别是一些条件好的学校老师来说很重要,“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财、接受贵重赠品;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违规补课、做家教,损害本质工作去兼职等行为,我们要进行严厉禁止。”
不合格老师不得晋升
《标准》出台后,将每年对全市中小学老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粟处长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及格。为保证考核的真实性,考核时将参考学生、教师、家长、学校和社会各方面意见。
另外,粟处长表示,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申评各类先进;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校长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记者黄晔)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