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号现场
中广网北京12月18日消息(记者彭玉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江宣布,从今天(18号)起,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指定,将正式施行管理人名册制度。
企业破产管理人(包括机构和个人),是近年来律师、会计师、破产清算等事务所竞相占领的领域,既有社会效益,又有很高的经济利益。过去,由于破产管理人是由案件受理法院自行指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缺乏公平竞争,专业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施行管理人名册制度,其本身的科学性、公正性将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对规范企业破产案件,保障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今天公布的第一批机构管理人名额为100家,包括65家律师事务所、3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家破产清算事务所,第一批个人管理人名额为10名律师和10名注册会计师。在记者发稿时,公开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的程序仍在进行当中。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