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刘奕湛)卫生部副部长、局长王国强18日表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有藏、蒙、维、傣、壮、朝、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萨克、羌共15个民族设有本民族医药的医院。
“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民族医医院的人均诊疗费用大约相当于中医医院的1/2,综合医院的1/3。
”王国强说,“民族医药以其鲜明的特色疗效和相对低廉的服务价格,受到了民族地区广大群众的欢迎。”
王国强指出,目前,全国共有民族药企业156家,品种906个,涵盖了藏、蒙、维、傣、彝、苗、壮等7种民族药;中国已经出版了《中国民族药志》、《朝医学》等100多部民族医药著作,35个民族发掘整理了本民族医学资料;中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展了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民族医药方向教育,在校生约1.7万人,全国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已达5418人。
他同时强调,由于历史、地理、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民族医药在发展过程中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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