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7日《新快报》报道,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受贿和挪用公款,于近日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不少人评价李宝金身上有两气———“霸气”和“义气”。“霸气”的表现是办事果断,“动不动就骂人”;而“义气”则是指为自己单位职工谋福利。
像李宝金一样具有“霸气”或“义气”的贪官并不少。就“霸气”而言,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集官气、匪气与霸气于一身,脾气暴躁异常,下属稍有不慎,就会招来高声呵斥;贵州建设厅原厅长、“贵州第一贪”卢万里,同样喜欢发号施令,睥睨一切。
就“义气”而言,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很“讲义气”,凡是有求于她的,她都想方设法给人家办事,凡是收了人家钱的,她也都一定会帮人办成事;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也说,自己之所以“落马”,是因为太“讲义气”。
一个官员之所以会有“霸气”,无外乎是他手中掌握着不受监督的绝对权力。李宝金初调任检察院工作并不很情愿,但上任后不久,即在内部会议上感慨:“没想到检察院有这么大的权力。”因为在李宝金看来,“检察院可以想查谁就查谁”。正是对于“一把手”监督的失控,才成全了李宝金“想查谁就是谁”,利用权力牟取最大的利益。
贪官身上的“霸气”还体现在,他们能以不受监督的权力,肆意打击报复他人。像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动不动就对举报人进行“双规”,权力成为其手中玩偶。
而“义气”则可以让贪官与贪官结盟,共同组织关系网,对抗打击。同时“义气”也可以“团结”部下,赢得“良好口碑”,得到“拥护”,防范“堡垒从内部攻破”。所以,有了“霸气”与“义气”的贪官,比起其他贪官,更可能在官场上吃得开,更不容易被扳倒。
清除官员身上的“霸气”与“义气”,要靠强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如果媒体和公众能无障碍地看清每一个单位内部的事情,能有效监督他们的行为,官员身上的“霸气”和“义气”还能存留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