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8月19日,失去左手的罗锦云在娄底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 |
07年12月15日,被抓获的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陈建在“8.18”爆炸事故现场指认炸药放置地点。图 通讯员郭国权 |
07年12月18日,娄底市“8.18”爆炸案犯罪嫌疑人陈建使用的爆炸器材 |
男子在广场引爆自制定时炸弹报复社会
被押在娄底第一看守所的陈建嘴唇发颤,“我放置炸弹确实太狠毒了,我真的后悔伤害了他们,那时我太冲动了。”这个43岁的男人,为了达到报复客运管理办工作人员、报复社会的目的,先后两次制作炸弹装置,并先后于2005年11月8日在娄底市物资局办公楼(客运管理整顿办临时租用)、2006年8月18日在娄底市客运管理处、娄星广场实施了爆炸行为,造成1名妇女重伤。
这一系列爆炸案引起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
自制炸弹扔进客运管理办公室
陈建一直在娄底城区从事摩托车出租,因属于非法营运,先后多次被娄底市客运管理办工作人员查扣,他因此怀恨在心,在家里自制了炸弹,准备报复客运管理办工作人员。
2006年8月18日10时20分,陈建提着一个塑料袋悄悄来到娄底市客运管理处稽查二队办公室,当时办公室内有人正在办公。他趁工作人员不注意,迅速把塑料袋扔在沙发上。
“塑料袋里是一个自制炸弹,我设定炸弹在40分钟后自行爆炸”,在被抓后,陈建供述,“在溜出办公室后,我觉得会伤及很多人,就马上在附近一磁卡机上拨打了报警电话,告诉警方有一个自制炸弹会要爆炸。”接到报案后,娄底警方迅速组织力量赶往现场排爆,成功将炸弹及时拆除。
广场上引爆炸弹重伤一人
陈建并未就此善罢甘休,按照他的话说,“客运管理部门抓了我的车,也罚了款,我恨他们。”
就在将炸弹扔进客运管理办公室的当天晚上8时,陈建带上一枚自制的定时炸弹来到娄底市娄星广场,把炸弹放置在广场东侧,随后离开。爆炸在14分钟后发生。当时广场上有很多人在散步、跳舞,“轰”的一声巨响后,现场顿时混乱起来,50多岁的妇女罗锦云左手臂被炸断。
据警方称,爆炸装置内的电池炸进了这名妇女的手臂。这名妇女后来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
排查400多嫌疑人拎出真凶
在此之前的2005年11月8日,娄底市物资局内也发生一起爆炸案。此次连续发生两起放置炸弹案件后,娄底警方通过对这3起案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发现这3起案件可能系同一人所为。案发后,公安部、省公安厅及娄底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娄底警方动用300多名民警展开侦查。
由于该案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异常艰难的困境。专案民警行程数万公里,先后前往我省4市10多个县区调查,共排查嫌疑人400多人,查清线索500多条。随着工作的深入,犯罪嫌疑人陈建的疑点逐渐上升,警方将其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今年12月12日,专案民警在调查中获得有力证据,决定对陈建实施抓捕。12月13日,娄星公安分局民警赶往陈建父母居住的长青中路的住房,在这里发现了陈建。当时,陈建刚好骑着摩托车从外面回来,车刚一停稳,他就被民警抓获。
据陈建交待,他作案后先后到邵阳等地打工,因为找不到工作,又跑回娄底开摩的。这段时间,他并没有住在家中,而是在外租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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