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隐瞒财产最高罚30万元
新《民事诉讼法》明年4月1日施行,银行、证券等协助执行单位负责人不履责可拘留
法院工作人员向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督促执行通知书
记者昨日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即日起在辖区两级法院开展为期百天的督促执行行动,市内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昨日就接到市一中院发出的第一份督促执行通知书。据悉,到明年4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后,“老赖”不还钱将受到最高30万元的处罚。
拒报财产可罚款拘留
市一中院执行局负责人称,这是我市发出的第一份督促执行通知书。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31日,市一中院将开展为期百天的督促执行行动,督促辖区两级法院2900多件未执行结束的案件的被执行人自觉兑现。
该负责人表示,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被执行人在收到“报告财产通知书”后10日内,必须向执行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该负责人坦言,以前法院执行案件时总有些力不从心,“老赖”们不如实申报或虚假虚报财产,法院也没办法,因为制裁“老赖”无法可依。
个人赖账罚金最高1万
该负责人表示,明年4月1日以后,执行法官可以依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拒不履行责任的“老赖”,采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形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法院还可把该执行信息提交给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供有关部门、合作伙伴查阅其信用情况。
此外,新《民事诉讼法》还增加了对被执行人可采取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等措施的内容。
另据介绍,以前对于被执行人拒绝执行的行为,对个人才处以1000元以下罚金,对单位处以1000元到3万元以下罚金。这样的处罚由于金额太少,“老赖”往往宁愿被罚款也要拖欠。新《民事诉讼法》提高了罚款金额:不配合执行、隐瞒财产的,个人罚金最高到1万元,单位罚金提高到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协助执行人不履责可拘留
该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将召开协助执行单位(包括银行、证券、房地产、工商、保险、公安车管、社保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向协助执行单位宣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协助执行人的规定。
据介绍,法院曾遇到过协助执行人替被执行人“打掩护”,隐瞒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这种协助执行人拒绝配合执行的行为,只能对单位或负责人进行罚款,不能拘留。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除了经济处罚外,还增加了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采取拘留的措施。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被执行人寻求地方或部门保护,造成执行不力或使案件不能执行的,上级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该案提级或者指定其他法院执行。
记者 唐中明/文 杨帆/摄
查财产堵退路
市高院对接市征信系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高院执行局获悉,市高院已与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完成对接,市高院执行局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查到所有“老赖”的股权、资产和经营状况。
据悉,该系统是由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机构建立起的一个单位诚信记录共享信息平台。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有不良记录,都会在这个平台上反映出来。市高院执行局局长刘强表示,查询这些涉及隐私的信息,审批是非常严格的,个人或单位不用担心泄密。他表示,市高院目前正与各协助执行单位如金融、工商等部门加强协作关系,力求堵住“老赖”退路。
(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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