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中学生被糟蹋后弃尸枯井
警方悬赏1万元寻找线索
本报辽源讯(记者 吕闯) 15岁的赵欢(化名)是东辽县渭津镇中学三年三班的学生,11月27日20时下晚自习后失踪。次日,一铁路巡道工在距学校约10公里外的一处弃用枯井中发现了她的尸体。
学校来电话 孩子没上学
11月28日7时许,渭津镇陈家村四队村民刘锡芳接到渭津镇中学打来的电话,她是赵欢的母亲,“是班主任朱学杰打来的,说我孩儿早上没去上课,问有没有回家。”刘锡芳昨日对记者说,她分别给亲属打去电话,都说没有见到过孩子。刘锡芳急忙联系其他亲属赶往学校。
学生提供线索 找到书包
渭津镇中学副校长史福余说,得到家长反馈信息后,学校马上向东辽县公安局渭津镇派出所报案。11月28日7时30分许,民警赶到后,分别对几名老师和学生做了询问笔录。学校组织所有男老师四处寻找赵欢。
“中午时分,四处寻找赵欢的老师都陆续回来,都没有找到。”史福余说。这时,赵欢同年级的一位同学向老师报告,11月27日20时晚自习后,他看到离家不远处的庄稼地里,有一名中等身材男子,肩上扛着一个东西,走得非常快。他咳嗽了一声,男子听到后,加快了脚步。这中间,肩上扛的东西还掉落在地上,男子急忙弯腰去捡,重新扛到肩上后,男子晃了一下,好像东西的分量不轻。
学校马上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派出所。民警和学校老师根据该同学提供的大体位置,在地里找到了一个女孩戴的头花,在不远处的一个苞米秆垛里,发现了赵欢的书包。
巡道工枯井中发现女孩尸体
11月28日14时许,东辽县铁路警方接到一名巡道工的报告,发现一处废弃枯井中有一具女尸,井边有一只绿线手套。
警方在现场将尸体捞上来后看到,女尸上身穿深蓝色夹克,下身穿蓝色牛仔裤,且衣冠不整。经家属和学校老师辨认,正是赵欢。法医进一步尸检后认定,赵欢是死于窒息,并且曾被暴力性侵犯过。此井离赵欢住处及学校均约10公里远。
学校称,女孩是单独离开
学校介绍,赵欢一直学习很好,在班级能排前5名,年级能排进前30名,曾是住校生。10月20日左右,她向老师提出,说学校冷,要搬出去。老师通知过赵欢的母亲刘锡芳,刘锡芳也同意了。赵欢所租住的房子是同班同学金某姑奶的,赵欢与金某同住,两个人上学放学都在一起。从住处到学校步行要10分钟。
史福余讲,11月27日20时下晚自习后,赵欢主动留在教室里,当时物理课代表在往黑板上抄当天考试的物理卷答案,为老师第二天讲课做准备,金某催了几次赵欢要回家,赵欢称抄完答案再走,然后,金某于20时05分先行离开学校。据班上的团支部书记董某讲,赵欢抄完答案后,她问赵欢一个人敢走不,并表示要送她,赵欢开玩笑地说你也是女生,要是咱俩送来送去的,没完了。赵欢离开时,董某并没有看见。
家长说,当初说是老师留人
赵欢的父亲在南京打工,患有脑血栓后遗症,闻此消息后,赶回来,瘫倒在了床上。赵欢的母亲刘锡芳说,孩子搬出学校时,她根本不知情,是在赵欢出事前几天才知道的。事发后,老师说,当时是老师留下赵欢抄写物理试卷答案,并非赵欢自愿留下。“如果我孩儿能和同伴一起走,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刘锡芳很悲伤。
警方悬赏1万元寻线索
事发后,东辽县警方随即悬赏对破案有帮助的信息,对提供使破案有进展的信息的人,奖励1万元人民币,并将悬赏通告张贴于渭津镇的大街小巷。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律师:学校应负一定责任
对于此事,辽源市某律师事务所马林律师称,首先要看上晚自习,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允许;其次,学生在放学后,还逗留在学校,老师负有一定管理责任,因为毕竟天色已晚,应督促学生尽快离开学校,并提醒注意安全。在这件事上,学校应该负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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