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郴州市桥梁工程处拖垮的民营水泥厂如今一片荒凉。 曾彩云 摄 |
得知记者的采访郴州市公路局纪委副书李启华置之不理。 曾彩云 摄 |
郴州市桥梁工程处恶意拖欠拖垮一家民营企业
作者:记者 唐频辉 见习记者 曾彩云
年关一天一天临近,郴州市宜章县原富利水泥厂厂长邝大军的心情又开始紧张起来。从2002年至今整整五年了,每年年底,邝大军都被讨工资的民工追得四处躲藏,有家不敢归,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是郴州市桥梁工程处恶意拖欠水泥厂一百多万元的货款所致。
一百多万欠款让水泥厂陷入困境
邝大军原本是一位民营企业家,2000年10月,他将资兴矿务局属下的神扬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厂房全部租下,投资500多万元对神扬公司原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后,使之成为一个年产15万吨的民营水泥厂。
2001年5月,富利水泥厂正式投产。正式投产后不久,该厂与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下设的107国道加铺项目经理部签订了一份水泥购销合同,双方开始了供应水泥的业务往来。为了拉住公路桥梁工程处这个大客户,富利水泥厂的管理与营销部门一味委屈求全,将货款回收的风险抛到了脑后。 “那个时候京珠高速没有开通,107国道在郴州段就有两个收费站,每天收入丰厚,谁也不会想到公路桥梁工程处赖帐。”邝大军说道。
从2001年5月至2002年1月,郴州公路桥梁工程处先后从富利水泥厂拉走价值1171279.3元的水泥,前后仅付380904.2元货款,累计欠下货款783799.9元。同时,在签订购销合同之前,双方口头协议将郴州市路桥工程处原欠宜章县玉溪水泥有限公司571594.5元的债务全部转给富利水泥厂。至2002年1月,富利水泥厂正式投产不到一年时间,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已欠下该厂1145361.4元的货款。货款收不回,建厂不久的富利水泥厂因缺乏资金周转,生产很快陷入困境。
邝大军告诉记者,因为市公路桥梁工程处拖欠工程款这个债务造成自己水泥厂出现财务荒,从2002年底的时候水泥厂就开始出现财务吃紧,只有借钱给工人发工资,那时厂子还能勉强生产。到了2003年,因无钱购买生产原材料与煤炭,该厂全年生产不到6个月的时间;2004年,该厂全年仅生产90多天,亏损的包袱像滚雪球一样一天一天增大,最后,水泥厂被迫关闭停厂。“因关闭停厂,每年还要支付50万的违约金。”
法庭相见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为了让企业渡过“失血过多”的难关,富利水泥厂多次与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交涉,希望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能够履行合同,将欠款一次或陆续还清,但公路桥梁工程处以107国道加铺工程未全部结算为由予以拒绝。2002年3月,107国道加铺工程全部结束,所有工程款均已结清,富利水泥厂多次前往催讨欠款,然而,没想到对方竟以种种理由为借口开始赖帐。
眼见一百多万元的货款要成为“呆帐”,企业的经营一天比一天艰难,心急如焚的富利水泥厂管理层经研究决定向法院起诉,希望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2年6月,富利水泥厂正式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郴州公路桥梁工程处。
2002年7月2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进行民事调解,原告富利水泥厂与被告郴州公路桥梁工程处达成协议: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自2002年7月30日起,每月自动履行(还欠款)15万元整,直至履行完毕,每月付款期为当月30日前;富利水泥厂在对方自觉履行协议的前提下,同意放弃72197.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主张,并撤回对郴州市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无动于衷”
捧着法院的调解书,富利水泥厂的财务人员像捧着“尚方宝剑”一样高兴,他们满心欢喜地认为,这样一来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不敢赖帐了。然而,他们高兴得太早了,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对于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这样的单位来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
该工程处一位负责人直言不讳的对富利水泥厂催债的人说:“有本事你们去告,你赢了官司我们不给你钱又能怎么样?”正因如此,法院调解之后,郴州市公路桥梁工程处在将近一年的时间内仅付给富利水泥厂20多万元,余下的871559.3元任凭厂方怎么催讨、哀求,就是不给。
2003年6月4日,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严肃性,富利水泥厂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然而不知道为什么,郴州市中院执行局接到富利水泥厂的执行申请书后,迟迟不见行动。该厂负责人多次到法院找主管领导与承办法官,最后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拿不出钱,我们法院也没有办法”。就这样,富利水泥厂与郴州公路桥梁工程处自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起,由起诉到调解,最后因无法执行又回到了原地,富利水泥厂花掉15000元诉讼费与6000多元执行费,最终换来的只是白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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