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于呐洋公安部政治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爱民实践活动。
通知指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爱民实践活动,要加强沟通交流,广泛征求意见。
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组织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把群众请进警务室、请进基层所队,与群众进行“面对面”对话。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困难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凡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有关期限,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解决的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向群众反馈;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向有关部门的转交工作,努力推动相关困难和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通知强调,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爱民实践活动,要结合2008年元旦、春节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尽可能在春节前将有关案件办结,并及时返还应当返还的财物,及时结清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非正常债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