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木华
想免费通过,收费员不予放行,11名男子面戴白色口罩,手持1米多长的铁水管,12月14日凌晨4时多怒气冲冲地出现在收费站,不由分说就是一轮猛砸。(《广州日报》12月18日)
这种不法行为在网络上居然赢得了一致“喝彩”,很多网友甚至评价为“大快人心”。
网民的“是非颠倒”很不应该,但从中不难看出公众这种情绪背后的“仇收费站”心理。
收费站建立的目的,一是收费,二是协调交通分流车辆等功能。然而,现实中,很多收费站除了高收费,很难体现协调交通等功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虽然并不合乎政府免费提供公共品的国际惯例,但鉴于中国的国情,大家理解。但很多收费站收费,并没有完全用于还贷。另有一些公路,早已过了还贷时间,还接着收费。
2005年,贵州省审计厅通报贵州省5家收费站的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令人惊讶的是,这5家收费站从1994年到2003年年末,收取的通行费中,用于还贷的只占15.07%。其余的钱都干什么了?看看公路收费部门的福利待遇,或许能知一二。2004年,一些公路收费部门普通收费员的月薪竟然达8000元,多的超过万元,更不用说平时的福利了。
一边是高额的收费标准,一边是员工的高福利,而这背后,则是收费还贷账目的不透明、收费站服务的不到位。有些收费站为了收取费用,甚至连对抢救患者的生命救护车也不放行,最后导致患者死在车内。这一切很难让公众对收费站产生好感。
收费站被“不法者”所砸,当事人自然会受到法律追究。但公众对收费站的普遍不满,也值得好好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