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2月19日电(记者冯国任珂)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日前决定,从12月18日起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者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
按照要求,要把城乡接合部非法储存、销售作为打击的重点,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及非法所得,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给予刑事处理,决不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