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嫂捉奸打死情妇 哥哥包庇一瞒数年
哥哥与情妇在家里偷情,小叔子被嫂子叫来一起上门捉奸。最终,小叔子帮着嫂子将其丈夫的情妇打死。面对胞弟的故意伤害他人犯罪与情妇的死亡,这个男人选择了在侦查机关作伪证,以庇护胞弟不受法律的追究。
10年之后,这对兄弟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严惩。
案发 丈夫与人通奸妻子后门堵路 李泉水与袁兰花均是南昌县的农民,这对均育有儿女的男女通奸之事,因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发生,让这个并不大的村庄众人皆晓。
记者在该村庄采访时,村民告诉记者,从1992年开始,李泉水便和袁兰花有暧昧关系,但李泉水的妻子一直没有捉奸在床的证据。李泉水偷情的丑事最终还是被妻子涂红梅识破。1997年8月16日晚上10时许,李泉水见妻子涂红梅到邻居家帮忙照看孩子,便偷偷约情人袁兰花上门幽会,两人刚进入李泉水的内屋准备行房事之时,被接到“情报”的涂红梅发现。于是,涂红梅拿来一根绳子将大门从外面反绑,并从自己家的压水井上取下一根铁棍来到后门等候袁兰花。
据涂红梅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果然,不一会儿,那个女人就从后门出来了,我当时就一铁棍打了过去,正好打在她的身上,我丈夫听到打斗声后,从里屋出来抢我的铁棍。”
小叔子上门帮忙打死情妇 记者在村庄里采访时,有村民向记者描述当时打架的情景。村民称,打架现场除了李泉水外,还有其妻子涂红梅、李泉水的情妇袁兰花,李泉水的胞弟李和平及李泉水的儿子也在场。记者从有关司法部门了解到一份资料,是关于李泉水的胞弟李和平是如何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这份资料是妻子涂红梅在侦查机关的供述笔录:“我敲门,门没有开,然后我将此事告诉了住在隔壁的李和平。”
涂红梅还供认,在她和袁兰花打斗后,小叔子李和平才来到现场帮忙,见哥哥还在帮着袁兰花拉扯嫂子,李和平大叫“抓贼”,并与随后从屋里出来的涂红梅儿子一起将李泉水逼在墙角,涂红梅用铁棍殴打袁兰花。
李泉水家的打斗声很快引来了周围群众。村民上前将涂红梅手中的铁棍夺下,并将李泉水几人拉开。这个时候村民发现,袁兰花已经被打倒在地,浑身上下全是血。李泉水冲上前去,抱起袁兰花朝着袁家奔去。当天夜里11时许,李泉水从袁兰花家人那里得知,袁兰花因受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李和平于次日凌晨逃离南昌县。
判决 打死情敌被判刑15年 案发后,经南昌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袁兰花是因钝性物体打击,左胸腰部致脾脏粉碎性破裂而大出血死亡。得知情敌袁兰花当天晚上被自己打死后,涂红梅立即外逃,直到2005年4月14日,在外东躲西藏难以度日的涂红梅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5年,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涂红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打人者包庇者均获刑 记者从南昌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就在袁兰花死亡的第二天,李泉水在接受侦查机关调查时,供述其胞弟李和平参与了殴打死者袁兰花之事:当时,李和平赶到现场后,揪住袁兰花的头发致其倒地拖了二至三米,我儿子李某听到他叔叔叫“抓贼”后,也赶到现场与李和平一同上前殴打我。
同样的供述,李泉水还在1997年9月4日、2001年6月9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说出。但在2005年5月25日,也就是其妻子涂红梅归案后,李泉水突然一改过去对其胞弟涉嫌犯罪的供述,改称李和平案发时没有打被害人袁兰花,并强调原先所作的供述是因为生了李和平的气才冤枉他的。
2005年10月27日,在外已经潜逃8年之久的李和平返回南昌县,并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07年4月28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和平犯故意伤害罪、李泉水犯伪证罪,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南昌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李和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李泉水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涉及隐私,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文/严潇君 万军文 记者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