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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超载车辆停放有序,自觉接受检测。人民网记者 伍彧彧摄 |
人民网太原12月20日电 (记者伍彧彧)12月19日中午12时,山西省拉网式治超总行动在全省165个超载超限检测点、95个卸载点同时进行。全省共有12000名交警和10000名路政、运政执法人员参与这次行动。
由于日前宣传得力,在太原市司徒洼检测站,公路运输路面情况良好,超限超载情况并不多。19日上午11时,来自山西省交通、公安、质监、工商、煤炭、安监、纠风办、宣传、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向过往车辆司机发放治超宣传单,讲解本次治超行动的相关政策。
太原市北郊公路段向广大司机朋友进行宣传,还与一些过路货运车司机就超限超载问题进行了交谈,向他们说明了超限超载对国家、公路、车主的危害,并告诉他们只有合理合法地运营才能享受到“守法者得实惠”的政策。
山西省治超办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一次仅治超办就印制了十几万份宣传单。”像司徒洼一样,山西省每一个超载超限检测点都会给司机发放传单。
据了解,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同日下发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公告。
“五不准”即: (一)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二)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三)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四)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五)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十条禁令”即: (一)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二)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三)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四)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五)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六)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七)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八)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九)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赔(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十)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凡是违反“五个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要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并责令主管部门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工作岗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一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