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企业效益增而职工收入不涨 政协委员建议完善机制 市劳动保障局回复
最低工资规定明年拟修改
从制度上保障低收入者 此外职工可集体协商福利等问题 企业不能拒绝谈判
本报讯 (记者曹坤陶颖)明年本市拟将修改最低工资规定,企业中工资水平偏低的职工收入有望得到增长。
记者上午了解到,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对于政协委员关于完善工资增长机制的提案回复显示,本市开始调研改善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并将推动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修改规定
保障低收入者
今年初,左立臣等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建议完善本市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政协委员调查认为,目前相当一部分竞争性行业、普通职工的工资增长相对缓慢,甚至出现在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收入多年得不到有效增长。由此导致低收入人群不断扩大,收入差距拉大等现象。
对此,市劳动保障局回复表示,今年已开展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的科学性等调研。并且,拟将《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的修改计划,列入2008年本市立法计划。
目前,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36元。明年通过修改最低工资规定,从制度上保障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其收入能够得到提高。
工资标准
将由职工集体协商解决
明年保证职工工资水平提高的措施,还包括本市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据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副处长柏澜介绍,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决定挣多少钱,但随着完成劳动业绩或企业效益增长,职工个人没有能力解决自己收入增长和提高福利等问题。这就需要靠全体职工或者工会,与企业集体协商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有6000多家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10万人。其中包括国企、外企和餐饮一条街等区域性企业联盟等。
柏澜副处长表示,明年起实施《劳动合同法》,职工发起集体协商谈判,企业不能拒绝,必须与职工协商;出现争议后,可暂停60天,由政府部门介入调解。这样以展开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企业中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其收入能够得到适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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