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刘羊旸)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以充分保障受害人的权利。
这是记者从20日召开的交强险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上了解到的。研讨会由中消协、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海商法与保险法研究所共同主办。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公布数字来看,交强险的承保率不足50%,尚有大量的机动车未投保,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未投保车辆不能得到保险赔款,另外还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造成无法赔偿的情形,而国家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建立,使许多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所以,强烈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中消协建议:一是明确该基金一次性从交强险中提取,以后不用每年提取。基金从保费中提取应有限制,达到应有的基金总量不应再提取,因基金可以从其他渠道中获得补充,每年提取则会加重投保人负担。
二是指定专门机构对该基金加强监管,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三是制定抢救费垫付、基金支付的具体规则,保证有关费用及时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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